东华理工大学先进算力服务平台
东华理工大学先进算力服务平台


东华理工大学先进算力服务平台管理办法(试行)


第一章  总则

第一条  为规范东华理工大学先进算力服务平台(以下简称“平台”)的建设、运行、使用与管理,提高算力资源利用效率,服务学校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,根据国家有关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、保密管理及学校信息化建设、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等制度要求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平台面向校内教学科研用户提供公共算力服务,优先保障学校教师、科研人员、学生及经批准的合作团队的合理需求。平台坚持“统一建设、统一管理、分类服务、规范使用、安全可控”的原则。

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

第三条  网络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是平台建设、运行和管理的责任单位,负责平台的规划建设、制度制定、资源统筹、账号管理、运行维护、安全保障、服务支撑和统计考核等工作。

第四条  学校可根据平台建设和发展需要,建立由信息化、科研、财务、资产及相关学科专家参与的协调机制,对平台重大事项、资源规划、服务模式和政策调整等提供论证意见与决策建议。

第五条  平台管理团队负责平台的日常运行与技术服务,具体承担账号审核、资源调度、系统维护、故障处理、培训支持、统计分析和制度执行等工作。

第三章 服务方式与申请管理

第六条  根据教学科研需求提供 CPUGPU 及相关配套资源服务,可支持科学计算、工程仿真、人工智能训练与推理、容器服务、Notebook 实验等应用场景。

第七条  平台可根据资源属性和服务场景,采用排队共享、专用独占、项目配额、容器实例等不同服务方式。具体服务模式、调度规则和资源范围由平台根据运行情况另行公布。

第八条  用户申请使用平台资源前,应按要求提交账号注册申请,提供真实、完整的身份信息、单位信息、课题信息和资源需求说明。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开通账号并使用平台资源。

第九条  用户所在单位、课题信息、联系方式或资源需求发生重大变更时,应及时向平台管理团队报备并更新信息;不再使用平台资源的,应按要求办理账号停用或注销。

第十条  用户依托平台形成论文、专利、软件著作权、项目报告或其他科研成果的,鼓励在成果中规范标注平台支持信息;学校可将平台支撑成效纳入资源配置和绩效评估参考。

欢迎大家将已接收的高质量成果通过邮件(hpc@ecut.edu.cn)分享给我们,每学期开放申请1次,奖励办法详见:《东华理工大学先进算力服务平台奖励办法》。致谢模版如下。

中文成果:本研究工作得到东华理工大学先进算力服务平台支持;

英文成果:This work is partially supported by High Performance Computing Service Platform of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.

第四章 资源使用、计量与激励

第十一条  学校可根据平台建设投入、运行成本、资源类型和服务对象,制定并公布资源使用、成本分担、减免支持或专项补贴等政策。对教学科研基础需求,可根据学校相关政策给予支持。

第十二条  平台应对用户资源使用情况进行统计,形成 CPUGPU、存储和作业运行等使用记录。相关统计结果可用于资源调配、项目核算、运行分析、绩效评价及后续申请的重要依据。

第十三条  学校可根据平台建设与发展需要,结合用户资源使用成效、科研产出质量、共享贡献和服务支撑情况,建立相应的激励、表彰或专项支持机制。

第五章 用户使用规范

第十四条  用户应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以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,不得利用平台处理、存储或传播国家秘密、涉密信息及未经授权的敏感数据。

第十五条  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网络安全管理要求,不得利用平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传播违法信息、恶意攻击、非法入侵、破坏系统、传播恶意程序、虚拟货币挖矿等活动。

第十六条  用户使用平台资源时,应通过平台规定的作业调度、资源分配和服务流程提交任务,不得擅自绕过调度系统长期占用资源,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平台的公平共享和稳定运行。平台管理团队有权根据运行需要对资源使用行为进行必要调整。

第十七条  用户应妥善保管账号、口令、密钥和相关身份凭据,不得转借、出租、出让或与他人共享账号;不得冒用他人身份或账号访问平台资源。

第十八条  用户应高度重视作业、数据和成果安全,及时做好数据备份与结果归档,不得未经授权访问、读取、复制、篡改、删除他人数据、文件、程序和成果。因违规使用造成资源损失、数据泄露或其他不良后果的,学校将依规追究责任。

第六章 附则

第十九条  本办法由网络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;涉及科研、财务、资产、安全等事项的,按学校有关部门职责协同执行。

第二十条  本办法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。学校已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,以正式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。